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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
“2020年安康市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
2020安康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城市水环境质量均名列全省第一
2020年,我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6天,同比增加20天,优良率94.5%,无重污染天气,超额完成省考目标任务23天,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一,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一。
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我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为3.2702,排名全省第一。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发生的2起危化品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均得到成功处置,未造成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沈贵勇:
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双第一”,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7位,首次高质量进入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
据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质量通报,我市城市水环境已经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对此,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李林斌介绍说,近年来,安康始终将汉江水质保护作为全市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不断加大流域治理、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完善监测网络,全市生态环境稳中向好,全市地表水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从2015年的12mg/L下降至2020年的9mg/L,降幅25%;氨氮从2015年的0.298mg/L下降至0.14mg/L,降幅53%。我市水环境质量始终位于全省前列,水污染防治考核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李林斌:
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水质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了我市第一部流域性法规《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标志着我市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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