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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下发通知
即日起暂停装修自住住房、购买车库
缴纳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
据了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月18日就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下发通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即日起暂停将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缴纳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的政策。
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为全力保障刚需,我市已于2019年元月暂停了消费类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为确保政策一致性,前期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购买车库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阶段性政策,和自2016年5月开始执行的缴存职工缴纳维修基金、物业费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此次同时暂停。
此次政策调整影响大吗?
此次政策调整属于微调,对我市缴存职工影响面较小。由于之前就已经暂停了装修提取,此次仅涉及暂停购买车库、缴纳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费提取,而且这三项业务在我市整个提取业务中占比较小。
可以申请办理哪些提取业务?
提醒广大缴存职工,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限于购(建)房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退休提取、离职销户提取和大病提取六大类,提取流程和要件资料与之前保持不变,缴存职工满足相关提取条件即可到所在县区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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